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一)办理流程与办结时限

1.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cnipa.gov.cn/index.jsp)直接请求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3.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提交文件存在缺陷的,自缺陷完全消除之日起算。

 

(二)需提交的文件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4.双方当事人委托书;5.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6.合同超过3个月未备案的,须提交双方盖章的合同继续有效声明;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不予备案的情形1.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2.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九条规定的。4.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5.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6.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7.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8.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9.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10.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11.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四)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变更及注销需提交的文件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或注销申请表;2.变更协议或注销协议;3.双方当事人委托书;4.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