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心发布《江苏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对指导服务工作规程》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江苏中心”)在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编制发布了《江苏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对指导服务工作规程》(下称“《规程》”),旨在充分发挥江苏“1+13+N”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服务体系作用,进一步规范我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规程》覆盖了全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及其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机构,明确了各级维权保护机构在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过程中作用发挥以及纵横联动方式;内容涵盖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对指导工作全流程,详细规定了指导申请受理范围和条件、指导的实施和终止、指导意见书的出具与管理要求,并明确了应根据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种类、性质及对产业发展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分类指导。


《规程》的发布是江苏中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总体部署,落实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创新工作模式的又一新举措。下一步,江苏中心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体系中的牵引作用,推动《规程》落到实处,着力持续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效能,为我省创新主体出海保驾护航,为江苏高质量发展加装知识产权动力引擎。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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